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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存档人员如何缴纳三险? 答:存档人员缴纳“三险”时,须携带《存档卡》、18位身份证开的邮政储蓄个人结算帐户存折。 ①基本养老保险: 缴费基数: 本市职工最低工资~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; 缴费比例:目前自由职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2%,按企业职工缴费比例为28%。 ②基本医疗保险: 缴费基数:本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; 缴费比例:7%。 ③失业保险: 缴费基数; 本市职工最低工资~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; 缴费比例:2%。 2、存档人员如何享受“三险”待遇? 答:①基本养老保险: 1998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,达到退休年龄时,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年限(含视同缴费工龄)满10年可以按月领取退休费。1998年6月30日以后参加工作的,达到退休年龄时,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年限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退休费。 ②失业保险:存档人员缴纳失业保险到期时,经本人申请可以办理失业手续,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及相关优惠政策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后,可以继续缴纳“三险”。 Ⅰ、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: a) 存档期间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; b) 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; c) 及时进行失业登记,并有求职要求。 Ⅱ、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:(99年11月前无间断缴费的) 满1年不满2年的,领3个月失业金; 满2年不满3年的,领6个月失业金; 满3年不满4年的,领9个月失业金; 满4年不满5年的,领12个月失业金; 第5年起,每增加1年缴费工龄增加1个月失业金,最多可以领24个月失业金。 Ⅲ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: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%-90%。具体标准为: ㈠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,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%发放; ㈡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,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%发放; ㈢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,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%发放; ㈣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,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%发放; ㈤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,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%发放;㈥第13个月起,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%发放。 ③基本医疗保险:存档人员缴纳“基本医疗保险”6个月后,发生住院费用的,1300元以上部分按医院级别87%–97%由基本医疗结帐报销(门诊费用没有报销)。 3、退休时如何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工龄? 答:退休后,基本医疗工龄男满25年,女满20年的,可以享受基本医疗待遇。 2002年3月以前存档的,其基本医疗保险工龄等于2002年3月以前的养老保险年限 (含视同)+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。 2002年2月以后存档的,其医疗工龄等于2001年 4月以前的养老保险年限+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。 4、什么情况可以办理提前退休? 答:以下三种情况可以提前5年办理退休手续,即男55周岁,女45周岁。 ① 工作期间从事过有毒有害工种(经劳动部门批准的,以下同)满8年的; ② 工作期间从事过高低温、井下作业满9年的; ③ 工作期间从事过繁重体力劳动满10年的。 以下情况可以办理病退或退职手续: 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(经劳动鉴定部门认定的)男50周岁,女45周岁,可以办理病退手续;未达到病退年龄且符合按月领取退休费条件的可以办理退职手续。病退或退职的,距法定退休年龄每差一年扣2%退休费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在重新核算退休费。 5、存档人员如何享受退休待遇? 答:根据北京市政府(98)2号令及北京市劳动局京劳险发(98)122号文件规定,98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费有四部分: ⑴、92-97年过渡性养老金; ⑵、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20%(2003年始间断缴费不足12个月的);2003年始间断缴费每满12个月,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前推一年; ⑶、个人帐户/120; ⑷、补贴(汉族147.5元,回族149.5元)。 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退休费有两部分: ⑴、(2003年始间断缴费不足12个月的)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20%;2003年始间断缴费每满12个月,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前推一年; ⑵、个人帐户/120。 6、“三险”间断对保险待遇有何影响? ①、 养老保险:按累计工龄计算,1998年7月 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,累计缴费满10年(含视同缴费年限)的;1998年6月30日以后参加工作的,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,,可以按月领取退休金。但是,2003年1月起至退休养老保险应交但未交的,每满12个月退休时社会平均工资前推一年(例:2015年退休的应按2014年社会平均工资的20%计算退休费,2003年1月起如果应交但未交12个月,实际计算退休费时按2013年社会平均工资的20%计算)。 ②、 失业保险:99年11月以前间断的,按间断 重新就业后计算失业保险待遇,99年11月以后间断的,按累积工龄计算。 ③、基本医疗保险间断3个月后需重新缴纳医疗保险,自重新缴纳医疗保险6个月后享受基本医疗待遇。 7、失业金一次性领取后可否办理提前退休? 答:失业金一次性领取后未到期的不能办理提前退休手续,退休金和失业金不能同时享受。 8、 档人员如何办理病退或退职手续? 答:存档人员办理病退或退职手续需要携带以下材料: a) 病退或退职申请; b) 住院或门诊病历材料; c) 医生诊断证明书; d) 存档卡; e) 存档期间缴纳“三险”发票; f) 4张1寸照片; g) 户口本、身份证; h) 鉴定费200元(一律不退)。 鉴定部门:北京市劳动鉴定中心。 9、 在职介中心存档,能否把“三险”转移到单位? 答:可以。只要单位同意,可以将本人“三险”关系转移到单位缴纳,合同到期后,再将“三险”关系转回职介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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